对外贸易管理科职责
1、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关于配额、许可证的管理政策,参与拟订和实施全市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;
2、负责组织和指导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贸易促进活动,指导和协调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;
3、负责指导协调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商品交易会、展销会、洽谈会等活动;
4、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管理;
5、负责企业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,研究并制订外向产业发展规划;
6、负责我市企业在境外设立企业(金融企业除外)的审核上报工作;
7、负责拟订促进外贸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,推动出口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注册,指导出口品牌建设;
8、负责对外经济协调、重要工业品、原材料、农产品的进出口管理;
9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政策和法规,执行我省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措施,协调、指导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;
10、负责进口反倾销、反补贴、保障措施及其它贸易救济措施案件中市内产业损害的调查;
11、负责高新技术贷款贴息资金项目申报、监督管理工作;
12、负责申报全市出口产品退税工作;
13、负责申报全市出口创汇企业的奖励工作;
14、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;
15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;
16、负责口岸的协调工作;
17、负责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联系电话:0746-8366270 传真:0746-83662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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